豆。佛教认为任何事物都可能成为因,也可能成为果,没有绝对的因,也没有绝对的果。佛教所讲的因,有时与缘并用且有一些区分,佛教否认了世间万物独立演化交织的因果,而是将所有的因果与业力串联使客观世界依附于众生化现。
狭义的因是指产生结果的直接原因或内在原因,而缘则主要指产生结果的助因或外在的间接条件。
广义的因也包括缘,因果是对存在和行为的互相关系尤其是前后关系的一种认识,佛教的因果理论是其轮回解脱理论的基础,也是其人生现象理论的基础,佛教中的十二因缘和六因、四缘、五果等说法都属于佛教因果理论范围。
112佛教因果律的发展
佛教因果律随佛教的发展,也有了不同的说法
1小乘佛教中的说一切有部关于因果观念主要是六因、四缘、五果。六因是在分析三世善恶果报的各种条件或作用时提出的,包括能作因、俱有因、同类因、相应因、遍行因和异熟因。四缘是一切有为法产生时的因,是从一般的果的产生角度来进行分析时所作出的对因的分类,包括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和增上缘。五果是因缘所生或道力所证之果,包括异熟果、等流果、士用果、增上果和离系果。
2大乘佛教的中观派从其理论的“空”观出发,否定有实在的因果关系,认为因不实在,果也不实在,从而否定了因中有果论和因中无果论,否定有真正的“生”。这也就从根本上否定了事物的因果关系。
3大乘佛教的瑜伽派从其理论的“识”出发,提出十因、四缘、五果,认为因果关系有一定的实在性,因“识”也不是真实有,故其因果观念与中观派也就没有实质的差别。
113探源佛教因果
探源佛教因果因是主因,缘是助缘,机通“积”意,果是结果。因无缘,则不果,机不投,因不果。因果,因机缘果之简称,时机不到,因缘不生,因不受缘,有缘无份,如此使然。“机”之源来木应天地因缘感召,得天之气,积阳之温,化地之水,聚土之尘,累积木几,曲直向上,执著生“机”,通天会地,修木高尚,至成机会。故曰“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即是如此。
其中的含义,最经典的一句解释就是“ 有因,必有果。”直接简单明了的阐述了佛教因果的本质。
“因缘果报” ,也可以理解为“因——缘——果”,一粒种子埋进土里,如果没有水分养分和阳光照耀的“缘”,也未必能够开花结果。
这种同时互存和异时互存关系,其实也就是佛教所谓因果的关系。例如种子是因,芽就是果,因为先有种子,然后才有芽的发展,这是异时互存的因果关系。例如:以老师为主,那么老师就是因,学生就是果,相反的如以学生为主,那么学生就是因,老师就是果。这是同时互存的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非常错综复杂,从这一角度来看,这一因会产生这一果,但是从另一角度来看,这一因会产生另一果。总之通过正面和反面来说明,事实上是没有一个绝对的因,当然更没有一个绝对的果。
114佛教因果律的世俗理解
所谓的因果报应是这么来的,在信仰佛教的人看来,因果定律是宇宙自然规律,这种规律在宇宙的诞生就有了,如果没有因果定律的存在,这个世界将是一片混乱,因果定律是物质世界的运动规律,按规律运动的,而这种规律很强大,它可以通往三世循环状态表现,他会永远体现在一个物质身上循环存在,万事万物都是在因果定律中运动的。
在佛教徒众中因果定律主要体现两种因果报
一种是明报就是做了善事就会看到别人感激你或者得到好处,做恶事就会招人报复或者被国家判刑这些是眼睛可见的行为的因果报应;
第二种因果报应就是隐形报又叫隐形因果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