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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果实 辽宁张小牛 3816 字 2020-09-24

非。

24环境因果律的特点

1因果关系的客观性。因果关系作为客观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它是客观存在的,并不以人们主观为转移。

2因果关系的特定性。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为了了解单个的现象,我们就必须把它们从普遍的联系中抽出来,孤立地考察它们,一个为原因,另一个为结果。

3因果关系的时间序列性。原因必定在先,结果只能在后,二者的时间顺序不能颠倒。

4因果关系的条件性和具体性,因果关系是具体的、有条件的。因此,查明因果关系时,一定要从行为的时间、地点、条件等具体情况出发作具体分析。

5因果关系的复杂性。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客观事物之间联系的多样性决定了因果联系复杂性。

25环境因果律在其他领域的应用

1物理

非正式的场合中,物理学家使用因果关系一词和普通人所说的该词没什么差别。例如,在物理理论中,一些物理学家会说力导致了运动(或加速)。然而,严格说来,这并非因果律的正式理论。因果关系并不内在隐含于运动公式中,而是假定作为一个额外的需要满足的限制条件,也即,原因总是先于效果。这一限制有数学上的意义,例如克拉莫克若尼关系式。

物理中原因的概念在信息的语境中出现,信息将原因同其效果联系起来。正式地说,可以预计信息不能比光速更快,否则,就可能在某个参照系(使用狭义相对论的洛伦兹变换)中观察者可以看到结果先于原因(即违反因果律的假定)。

原因的概念也出现在物质能量流动的相对语境中出现(物质能量流动被通常认为和信息流动相联系)。例如,很常见的是,利用因果律来声称波(如电磁波)的群速度不能超过光速。

2工程学

因果系统是指该系统的输出和内部状态取决于当前和以前的输入值。如果系统除依赖当前和过去的输出值以外,还会依赖于未来的输出值,则该系统为非因果系统(acaal syste),而如果只依赖于未来的输出值,则是反因果系统(a

ticaal syste)。

3法律

根据法学理论,要认定被告对犯罪或侵权行为承担责任,必须证明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在国际商法中,为获得救济,因果关系也是要必须证明的一个关键法律因素。因果关系认定,行为与结果之间有怎样的联系被认为有因果关系?一般采取“条件关系”说,即如果没有前者a行为就不会发生后者b结果,那么a是b的原因。

例甲与患有脑动脉瘤的乙因口角发生撕扯,甲把乙头部用力夹于腋下,乙用力挣扎几下后脑血管破裂出血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有条件关系(如果甲不夹乙脑袋,乙就不会用力挣扎,当时不至于脑血管破裂死亡),认定有因果关系。关于甲对此结果的责任,还需考虑其主观有没有故意、过失才能最终决定。本案甲的行为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不相当,不担故意罪责,若认定有过失,可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3主观因果律

在人的意识里,会自然的认为一切事情都是有其原因的,并且这种原因可以被自己理解如果自己不懈的努力。我们现在需要做的是把这种人们意识中的因果关系提取出来,形成可表述的文字体系,也就是人们以理解的因果关系,即主观因果律。

因果律在我们生活中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只有可以被因果律解释的事物,人们才可能理解,进而掌握其规律,达到人主观意识参与的目的。如果这个预设被质疑,并且有被证明的可能,那人类世界将出现一次重大的变革,这时需要哲学家们做的工作将变的巨大,至少要让人们在不能完全理解的时候也能得到基本的心里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