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处的谭城默默的盯着她,把一切都在看眼里,却并没有阻拦。
虽然他知道这两打啤酒如果都喝下去,对于一个喝两瓶啤酒就会头晕到呕吐的女孩儿来说,是致‘死’量。
但他还是选择了让她放纵,第一次选择了在她身后默默的看着。
当然还很青涩的赵婧不懂‘伤心的时候不能喝酒,更不能听歌,尤其是不能听民谣!’这个道理,所以她醉的很快。
《董小姐》结束,《画》响起。
赵雷唱出了微不足道的事,而这些事却渗透到了赵婧的精神里。
那是她爱醉酒的第一天,也是谭城愈发沉默的第一天。
她发了疯一样喝着,很快就喝到呕吐。
然后继续喝、继续吐、继续喝,继续吐。
直到彻底的不省人事,才被一旁默默陪着她喝了一夜柠檬水的谭城背回了家。
醉醺醺的她,在谭城家歇斯底里的哭,无法无天的闹。
她几年的努力只为了一个冠军,明明唾手可得,但偏偏失之交臂。
她十分清楚,自己的创作灵感已经开始下滑,这次拿不到那个成就,以后的机会更低。
所以那个时候的她,根本无法承受这样的打击。
她任性的拿谭城撒着火,用拳头锤、用牙齿咬……
谭城默默的承受,默默的忍着,把舔狗的角色扮演的出神入化。
直到她突然狠着脸问谭城“你是不是喜欢我?你是不是在想,对我好就能拥有我?那我告诉你,错了!大错特错!”
谭城只是笑了笑,说了声“知道了”,然后继续任由她撒泼、泻火,直至她在谭城怀里熟睡过去。
她那天断篇断的可怕,几乎已经把一切经过都忘了个干干净净,但偏偏记住了一股熟悉的味道。
一股淡淡的香皂气息和阳光的味道。
从那天开始,赵婧似乎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
单反相机送给了朋友,摄影再也没碰过,反而开始喜欢上了四处溜达、买醉的生活。
小酒馆儿成了她的最爱,民谣成了她的精神食量,谭城成了她最普通的朋友。
以前赵雷还没有唱《成都》时,她总分不清楚酒馆与清吧的区别。
那时的她,总算对此有了一个比较明显的分界线!
民谣就是一首首故事,而她认为小酒馆就是最佳的听故事的场所。
她最喜欢的位置是一处最靠墙的角落。
里面的灯光较暗,极力的配合着场子里萧索、寂寞、无奈、混沌、茫然……的气氛!
每一束光和被光投射来的影子,都像是电影胶片上的画面,诉说着酒馆里所有人的故事。
她在这里认识了很多人,有钱的、有理想的、有故事的……
而谭城呢?
自那那天晚上过后,便不再扮演舔狗,心灰意冷的开了间茶楼,起名尘庐。
一年半后,两人再次遇到之时,便是在‘尘庐’之中。
谭城那时的胡须已经很长,完全看不出是个年轻人的样子,而且身形枯槁如木,似是为了什么呕出了心血。
如果不是他们认识的实在太久,换个人肯定认不出大变样的谭城。
已经喝过一场大酒的她,摒退了那天的一众狐朋狗友。
独自一人占据了整个尘庐,用粗劣的茶碗饮着谭城亲手泡的茶,喝了一夜。
他们仿佛从没有过嫌隙,从没有过矛盾。
一如当年上课时那样的默契、投机。
谭城告诉她自己看了多少本书,她告诉谭城自己和朋友组建了旅行社……
清晨临走的时候,她欲言又止。
心中有一万句对不起,却不知怎么开口。
最后只留下一句“其实这一年多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