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机构,组织上并不直接隶属于同级组织,而且有极强的权力非作战任务的一票否决权和对各级(包括主将)将领的监督权,比如军事干部的考评、调度、思想鉴定甚至军法处置。
而且在重大事件发生、包括军事作战思路的不同时,政治部主任都可以插手他可以要求召开党委会讨论并投票决定。在无法获得上级的指示时,由军事长官、副长官、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军需部长(张汉卿认为民国这时辎重部的叫法过于片面化,而军需则兼有后勤及装备之功能)五人组成的最高军事指挥机构可以按票数多寡决定方案,主官必须服从。
回到行政上,由于局长例兼书记,其下设置一个常务副部长,一个业务副部长,一个人事副书记,再加一个纪委书记,形成一正二副主抓业务,两位党内干部负责人事与纪律,变成五人制党组成员处理局内大事,类同政|府单位里的常委制一般,岂不痛快利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