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聚众赌博,殴打士兵等在条文禁止之列的,将会得到政工人员的支持。
“支部建在连上”的决定被证明是符合中国特色的非常合适的政工制度之一,通过对党支部、士兵委员会的控制,政治部的威信很快树立了起来。
《纲领》规定军队政工机关的第三项任务是“监察所属单位之人事经费,核实人员马匹”;第四项任务是“激发官兵战斗情绪”。为此政工人员开展了“人事公开,经济公开,赏罚公开,意见公开”的运动。
所谓人事公开和意见公开是为了增加透明度,广开言路吸引士兵关心部队建设,防止长官任用自己的心腹的现象,培养军中皿煮空气。
所谓“经济公开”和“赏罚公开”则是为了配合各项措施,改善军队福利,安定军心。
此外,政工人员还发动评比“战斗英雄”、“克难英雄”、“政战英雄”的活动,以名誉和物质奖励刺激部队的作战情绪。
为了让这支部队在国民心中享有很好的地位并得到人民的拥戴,且解决“为谁打仗”的问题,张汉卿积极探索并要求各级政治部树立人民军“为人民服务,为国家打仗”的宗旨。
他仿照“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并作了一些浅显易懂的改动,变为《爱民十大纪律》要求全体官兵执行,其内容是“宿营挖厕所;洗澡避女人;待人要和气;损坏要赔偿;买物不赊帐;借住民房先商量;临走扫地上门板;爱护庄稼树木;不拿一针一线;尊重民族传统。”
此后经过三年的努力,全部人民军基本上达到了张汉卿所说的“不但在形式上入党,在思想和行动上也要入党”的要求。
在后世评价这个《纲领》的作用时也由衷地认为“对军队的福利、荣誉、纪律、以及战斗力的改善有显着贡献,至于因此形成‘人民子弟兵’、‘军民鱼水情’的光荣传统,则是人尽皆知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