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玉为妻,但在他的潜意识里,阮玲玉是他的女人。但那位少帅径直从他的手里夺走了阮玲玉,以如此霸道的方式,让他一个男人情何以堪?如果他也算一个“男人”的话。
因为阮玲玉太出名了,比她出道时更出名。一个戏子(原谅我这么说,但那时候就是这样看待的),竟然一跃成为朝鲜人民军总政治部文工团的团长,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样的官职,但既然是吃皇粮的,绝对要比做戏子时抛头露面强得多,地位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自然有人对他抱以各种各样的感官:嘲弄、同情…让他心里窝着一团火,很多时候,他忘了少帅的凶狠、权势,很想做点什么。
这时候一个此前并不相熟的牌友无意中说起他在公共租界里认识一位律师,本着朋友交情一场,可以免费帮他打官司,用他的话说是“他是少帅又怎么样?我们在公共租界里告他!”
张达民动了心,他变卖了家产,进入公共租界里,并向租界戈登路捕房申请逮捕阮玲玉,理由是她“盗窃”了自家的财物。
本来是一件小事,巡捕房也许并不知道阮玲玉为何人,于是就派人去她海宁路的家“捕人”。
捕自然是捕不到的,但是这番动作被有心人放大,当时有一名记者好巧不巧地在场,当时就发了一封“阮玲玉吃上了官司”的文章投到报社,自然大受欢迎。
名人,在任何时候都是有效应的。阮玲玉本来还不算出名,但是这名记者在文中妙笔生花,少帅的影子若隐若现,凭借他的名人效应,这则新闻立马在第二天上了各大报刊的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