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都是有家有小的。如果想活命,就趁乱赶紧走吧。”
有人问道“你和大王不走吗?”
忽鲁摇摇头“不走了,我已经走累了。从辽东走到这燕京,我已经走累了。只希望你们回去以后,有能力了就照顾一下我的家人。算了,估计你们也没啥能力。”
常言说,秦桧还有仨相好的呢,忽鲁这家伙平时这么仗义的一个人,大家怎么能眼睁睁地看着留下送死。
这个说“你要是不回去,你那婆娘可就归了别人了,你愿意吗?”
那个说“走吧,咱们拼死护着大王离开,总能逃出去的。”
“不可能了。”忽鲁的嘴角溢出一道血丝,“刚才那一声巨响,已经震得我五脏移位、气血翻腾,估计是受了内伤。大王,也不比我好到哪儿去了。”
“忽鲁大哥,你是不是太小瞧人了?你不怕死,难道我们都是孬种吗?大王不在了,我们就算能回去,完颜宗磐会让我们好过吗?倒不如在这杀个痛快,也不枉来这一遭!”
“好!那就一起死吧!”
忽鲁一举狼牙棒,率先冲了上去“杀啊!”
其他亲兵也各自抄起兵器,跟着忽鲁冲杀了起来。
一个人的勇武,可能不足以改变战局,但一群人却足以提振士气,让陷入混乱的士兵们找到主心骨。
当完颜宗峻的大旗再次树立起来的时候,原本像无头苍蝇乱窜的金兵们忽然发现,大王并没有离他们而去。而且那令人心胆俱裂的天罚,也没有再次降临。
那就还等什么呢?
杀啊!
跟着王旗杀啊!
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还赚了一个呢!
我就还不信了,宋军都是天兵天将下凡,都是杀不死的神明?
当战事胶着的时候,冷兵器时代战争的残酷性就展现的尤其充分。
热武器时代,可能只是一个按钮就消灭了一群远在天边的人,死不死,惨不惨,摁按钮的那个人并不会有多强烈的感受。
除了二次元癖以外,谁会对屏幕上的人有感情呢?
但刀对刀、枪对枪的白刃战,一刀下去就少了条胳膊,一枪下去就捅出个血窟窿,对意志的考验,那就是实在实的了。
再好的装备,再强的训练,都比不了血与火的考验。
跟金军一路厮杀来到燕京相比,宋军最欠缺的就是经验,就是那些百战不死的老兵。
平时训练的好好的三才阵,长枪、刀盾掩护进攻,真到了拼杀的时候,就会因为经验不足或者是怯阵,该攻的没攻,该掩护的没掩护而导致功亏一篑,或者是被敌人反杀。
而夜战,就更加考验士兵们的经验和心理素质。
看着宋军在夜战上处于劣势,被人杀得血刺呼啦的,赵大锤心疼得直抽抽“鸣金收兵!”
宗泽阻止道“势头正好,如何能仓促后退?如此一来,岂不前功尽弃乎?”
“乎你妹啊!死的不是你爹是吧,收兵!”
宗泽强忍着宰了这个“逆子”的想法,冷冷说道“过于仁慈,就是对牺牲的士兵们最大的残忍。你想让明天死更多的将士吗?”
“死什么死。你不给人家一点点的机会,人家怎么逃跑?又怎么组织起来投降?”
宗泽那家伙又冷笑了“皇爷以为,他们会投降,会逃跑,不会组织起来继续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