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借酒消愁的白珍珍(1 / 2)

“冲哥,这派对可以啊,还真来了不少美妞,没想到这个三线小城市,也有很多意外惊喜啊。”

“那是当然!冲哥办的派对,哪次不是一呼百应?早在一个月前,就有一千多人报名,把男的都pass掉后,女的还能有三、四百。”

王冲的身边,围着几个痞里痞气的青年,他们一边拍着王冲的马屁,一边目光在派对人群里四处搜寻。

“冲哥就是牛!跟着冲哥混,到哪里都能有的玩儿,冲哥,你有看中的猎物了吗?兄弟们帮你做僚机。”

听着那些阿谀奉承,王冲显得很满足,脸上带着邪笑道;

“不急,好货色往往在后面呢,倒是你们几个,都别和我客气,随便去玩儿吧。”

听到王冲的话后,那几个青年又是客套了几句,随后就四散进人群,寻找他们的“猎物”了。

原来,这个派对,就是王冲举办、专门用来猎艳的地方。

王冲的家里,是在三亚做生意的,他也不是本地人,之所以会出现在琅琊市,是因为家族里,给了他一笔钱,让他出来历练。

结果这个王冲,拿着这笔钱,到处花天酒地、逍遥自在,不仅如此,还结交了一帮狐朋狗友,但在他嘴里,那是“人脉”。

一开始,王冲是每到一个城市,就去那个城市最热闹的各种夜场,寻找心仪“猎物”。

可到后来,他变得越来越不满足,而且他身旁的“兄弟”也渐渐多了起来,再去那些夜场,花销过大,还容易出事,反而不划算。

毕竟,王冲在外面不务正业,从那些夜场出了事,往往他是不敢和家里说的,只能“破财消灾”。

所以最近半年里,他开始自己举办派对,这样就算他的那些兄弟闹出点事,也不用被那些夜场的人“敲诈”。

综合下来一算,还真是自己办派对划算,且一回生二回熟,各种套路,玩儿的是越来越溜。

其实王冲来到琅琊市的时间并不久,也就才两、三个月,但他“勾搭”上的女人,属实不少。

因为王冲有家里给的钱,所以他在哪里,都能混的风生水起。

尤其是在这种三线小城市,随便租套市中心别墅住着,再随便租辆跑车开着,就很容易猎到“猎物”。

再加上王冲是那种“荤素”通吃的家伙,他不光喜欢那些网红脸、拜金女,更喜欢单纯的女生。

经验丰富的王冲,对付那些涉世未深的女生,超级有一套,计玄的表妹马欢欢,就是他在琅琊市猎到的第一只“猎物”。

越是单纯的女生,王冲“玩儿”的也会越久一些,他的“功夫”确实了当,这么大张旗鼓的举办派对,却能瞒着让马欢欢不知情。

现在的马欢欢,还以为王冲真的像所说那样,因为过年而回三亚的家了,一直被蒙在鼓里。

等这个派对结束后,王冲也打算再玩儿不久,就转战另一个城市了,到时候,马欢欢将永远找不到他。

王冲的那些兄弟,在满是女人的派对中,都陆续找到“猎物”,并接连“捕获”成功了。

他们跟着王冲那么久,对付女人的手段,也都相当了得,得手后,马上带着“猎物”离开派对,转战其他地方,基本当场都能拿下。

到最后,只有王冲还没走,他依旧在寻找着“猎物”。

毕竟花这么大的手笔,办一场派对,一般的货色,他是瞧不上的,必须有能让他感到惊艳的出现,他才会出手。

寻觅了几圈后,王冲皱起眉头,在现场嘈杂的音乐声中,不满的嘟囔了一句;

“什么情况?怎么连这种三线小城市,现在也到处都是千篇一律的网红脸,这样一点意思都没有了!”

“不行,不能就这么算了,我得再找找,一定还有更好的货色!”

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