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赢了,你们就得为我作战。”
一个蛮人分开同伴的肩膀走出来,站在李察对面。
即便以高地蛮人的标准,这人也实在魁梧的不像话。身高至少有两刃一,整整高出李察一头,肩膀也要更宽一半。按照最保守的估计,他的体重也是李察的两倍以上。
更可怕的是,这位肉山一样的蛮人走动时脚步居然显得很轻盈,似乎在力量和敏捷之间找到了均衡,绝不是坊间那些痴肥大力士可以媲美。
“听起来不错,赌什么。”
他身上有道贯穿咽喉和左胸口的恐怖伤疤,也许是因此伤了嗓子,声音很沙哑低沉。
“摔跤,怎么样?”
一直不苟言笑的高地蛮人之间,突然爆发出一阵足以掀翻大斗场穹顶的哄笑。
他们都是真正的行家,明白摔跤是力量和体格的直接较量。矮小的庞贝人还比不上部落里那些永远吃不饱的半大小子,如何能有勇气挑战最优秀的“雪熊猎手”?
那可是赤手空拳搏杀冰原上最危险的雪熊才能得到的称号!
“摔跤?我喜欢摔跤。”肉山蛮人一咧嘴,轻轻跟李察对了下拳,“冈瑟,高地人。”
“李察,庞贝人。”
看着两人已经谈妥,管事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不由自主地拽着下巴痦子上的毛绺,额头上肉眼可见的沁出豆大汗珠。
他是平民出身,奋斗了半辈子才有今天的显赫位置,资产甚至比一些破落贵族更丰厚,但平民仍旧是平民。
如果有大脑明显发育不健全的贵族故意找死,在这一亩三分地上被蛮子砸成肉酱,管事不可避免要承担部分责任,半生的努力也许都会因此付诸东流。
“爵爷”轻轻拽了拽李察的衣袖,他小声提醒道,“这蛮子只要三拳两脚,就能活生生打死一头公野猪!何必跟他们较劲。”
野猪身披石子和松脂混成的天然铠甲,是比老虎还难缠的野兽。大痦子的建议诚恳切实发自内心,但有没有用也得看对象是谁。
“三拳两脚?我一拳就能打死!”
大痦子手一抖,硬拽掉了毛绺上的银箍,连带着几根黑毛一起。他很绝望,心里大骂着某个不可救药的拗蛋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