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早便在甲中的广场上列队等候。
这些人分为正式编制和临时编制两种,只有一百多人获得了正式编制,其余都为临时编制,当初最先从关外带回来的一批人,还有韦宝从山海关附近和抚宁卫附近找回来的本地的一批匠户,已经大多数成为了正式编制,后面陆陆续续增补进来的人,则为临时编制。
韦宝对正式编制和临时编制的比例要求是一比十,因此想从临时编制转为正式编制是有机会的,只是条件很苛刻,这也相对来说公平一些,每个人只要肯努力,能学习到特长,并能在工作中将特长转换成成绩,都有机会成为正式编制。
由于是准军事化管理,即便不是护卫队的成员,这些人还是按照护卫队的编制来编成班排连营这种现代化的军制。
韦宝之所以没有用这个时代的人习惯的军制,一方面是会犯忌讳,叫小旗官,总旗官,百户,千户这些,人家一听便要出事,你要干什么?要造反吗?你有什么权力私自封官?
另外也是为了有别于这个时代的军队体系,形成独立于外的体系。从体制的建设初期,便是和大明朝的体系严格区别开来的。
以后这些人习惯了在他的体制内生活,就是打也打不走。死也要留在他的体制内,这是韦宝建设天地商号的初衷,不管是走科举路线,还是走造反路线,他的体制都是独立的,都是属于他个人的,这点十分明确。
大明朝的军制在朱元璋统一全国后,采纳刘基建议,立军卫法,在全国建立卫所,控扼要害。中央设大都督府。洪武十三年1380改为五军(即中、左、右、前、后军)都督府,为最高军事机关,掌管全国卫所军籍。征讨、镇戍、训练等则听命于兵部。
遇有战事,兵部奉皇帝旨意调军,任命领兵官,发给印信,率领从卫所调发的军队出征。
战争结束,领兵官缴印于朝,官军各回卫所。这种统军权与调军权分离和将不专军、军不私将的制度,旨在保证皇帝对全国军队的控制。
在地方,设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置指挥使,为地方统兵长官。
都司之下,在冲要地区的府含直辖州、县,定全国都司、卫所,共设都司17个、行都司3个、留守司1个、内外卫329个、守御千户所65个。
大明的兵额最多时达270余万人。
明朝军队分为京军(亦称京营)和地方军两大部分。
京军为全国卫军的精锐,平时宿卫京师,战时为征战的主力。
洪武初年,京军有48卫。成祖迁都北京,京师接近前线,京军多达72卫,并正式成立了五军、三千、神机三大营。
平时,五军营习营阵,三千营主巡哨,神机营掌火器,战时扈驾随征。
以后,京军制度累有更易。此外,尚有拱卫皇帝的侍卫亲军,如锦衣卫和金吾、羽林、虎贲、府军等12卫军,以及隶属御马监的武骧、腾骧、左卫和右卫等4卫营。
地方军包括卫军、边兵和民兵。
卫军配置于内地各军事重镇和东南海防要地。边兵是防御北方蒙古骑兵的戍守部队,配置于东起鸭绿江、西抵嘉峪关的9个军镇,称“九边”。
民兵是军籍之外、由官府佥点、用以维持地方治安的武装,内地称民壮、义勇或弓兵、机兵、快手,西北边地称土兵,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有苗兵、狼兵等土司兵。此外,还有不同行业和阶层组建的矿兵、盐兵、僧兵(少林兵、五台兵)等,遇有战争,常被召出征,战争结束仍回原址。
卫军主要是步军、骑军,东南沿海也置有水师。官府曾命福建、江浙沿海诸卫造船抗倭,使水师获得了很大的发展。
卫军的武器装备,不仅刀牌、弓箭、枪弩等冷兵器制作精良,火器已占很大比例,铜铳、铁铳、地雷、各类火炮开始装备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