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担心,一个人类再强又能强到哪去?”沙发上的人开口,声音沙哑难听,带着不屑。
程永南跪着上前,拿起冰桶里面的镊子,夹起几块冰放到一个白玉被子里,然后又端起桌上的白玉茶壶到处殷红的液体。
这可不是酒,而是新鲜的血液。
“主人说得对,秦意在您面前那就是蝼蚁一般的存在,只要你伸出一根手指就能碾死他。”
沙发上的人沙哑的怪笑了几声,然后从黑袍中伸出手去端桌上倒满了鲜血的白玉杯子。
若是有外人在,肯定会被吓死。因为从黑袍下伸出的根本不是什么手,而是一只长着五指的爪子,每根爪子都有三十几公分,如锋利的匕首。
最可怕的是,伸出的一截胳膊,就像是一根木头,更像是用福尔马林泡过的尸体,肌肉凸起,青筋交错,很是骇人。
那只可怕的爪子小心的端起桌上的白玉杯,然后收回黑袍中,滋溜一声,应该是将被子里的血液喝了下去。接着便是咔嚓咔嚓的咀嚼声,他将冰块也嚼碎吞了下去。
程永南身子微微颤了颤,恭敬地垂着头。
“在我面前不要露出恐惧,不然我会感觉到饿。”沙哑的声音响起,带着血腥味。
程永南浑身颤抖,急忙道“主人神威盖世。任何人在您面前只有匍匐称臣的份,小的不是害怕,而是膜拜。”
沙发上的身影怪笑了起来“你们人类虽然弱小如蝼蚁,除了沦为食物没有别的作用。但是这拍马屁的功夫却是一流。”
“小人说的都是心里话,绝非拍马屁。”
沙发上的人怪笑“继续倒上。你们人类愚昧,自私,弱小,但是却会享受,这新鲜的血液加上冰,味道实在好极了。”
“主人喜欢就多喝点。”程永南急忙帮对方再次倒了一杯。
加冰是程永南提出来的,但是却不是为了味道好,而是为了遮掩血腥味。
“这个世界真的是一个美好的狩猎场,这么多的食物,杀不尽,吃不完。”沙发上的人品着殷红的鲜血,说出的话很是残忍。
程永南满脸谦卑“主人说得对,只要你喜欢,我可以保证这新鲜的血液源源不断。”
……
……
凌晨四点的时候,程永南才带着保镖从酒吧出来。
他们直接上车离开。
殊不知,一道身影屹立的高空,正冷冷的看着他们。
秦意一路跟踪,这个程永南身后肯定有噬魂魔支持。
然而令秦意意外的是,程永南竟然直接回家了。秦意悄悄潜了进去,但是程永南竟然已经休息。
秦意皱着眉,如果程永南跟噬魂魔有交易,那么肯定会见面的。
酒吧?
秦意突然间眼神一亮,暗自懊恼,酒吧鱼龙混杂,是最好的藏身之地,自己当真是大意了。
秦意返回,再次来到酒吧,直接从二楼的窗户翻了进去。
此时酒吧也都散场了,二楼走廊没人。
秦意嗅了嗅,他进来就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血腥味。
跟着血腥味,秦意来到一个包厢,里面没人。
当看到桌上带血的白玉酒杯,秦意眼神瞬间变得凌厉。
不止如此,他在这个包厢感觉到了噬魂魔的气息,还有一股很熟悉的气息,一时半会想不起了。
噬魂魔是以人的精气神为食,怎么会直接饮血呢?
地魔?
秦意突然间想到了,这股熟悉的气息是地魔身上的。
这几对了。
噬魂魔以人的精气神为食,地魔却是以人的血肉为食。
秦意的脸色变得冰冷。
如此看来,噬魂魔和地魔合作了。
地魔天生嗜血,虽然强大但是没有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