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女尸的时候,不要说出我的身份——不过,就算你说出来,也没有人会相信。我的身上没有任何证明身份的东西,也没有人会相信,宋诩圈养了十年的皇子,竟然是女儿身。人们只会认为,皇七子不能忍受母亲灵位被安置在宋家太庙的屈辱,逃离皇宫不知去向。公子,我一条贱命,是不值得你大费周章地利用和算计的!”
“不是的,”赫连衣终于显出他的焦虑,“我将自己的猜测说出来,不过是想阻止你的计划,并不想要了你的命。殿下,在下知道,陛下有愧于你,但周朝已经过去,现在是翊朝,百姓安居乐业、天下太平。殿下若做什么对江山社稷不利的事,只会荼毒生灵,受苦的便是芸芸众生。请殿下三思。”
“我管的什么天下?整个天下对不起我叶家,我叶家凭什么管别人的死活?”宋易安声音虽低,却带了极大地愤怒。
“殿下不姓叶,殿下姓宋。”
“不!宋诩把我当狗一样圈养,不过是为了牵制我舅舅,为了在世人面前博一个慈父的名声。我呸!”宋易安被说中的痛处,已经快要癫狂了,握着匕首的手突然挣脱了赫连衣的禁锢,肆意地舞动着,“他是个混蛋,我的身上才不要流淌他肮脏的血!”
每次想到自己是宋诩的孩子,宋易安都觉得无比恶心,她厌恶自己,如同厌恶一条遭了瘟病的弃犬。
那是痛恨到骨头里的感觉。
宋易安越想越痛苦,身上的伤痛远不如心里的伤痛。多年不曾掉眼泪的脸上,如今已是爬满了泪痕。她想撕碎自己,然后一把火烧掉。
她的疯狂无法持续太久,因为她的身体太虚弱了。精神的大量消耗让她难以支撑这具残破的躯壳,她扑倒在地上。
赫连衣不知道该如何表达他此时的心情。
同情?不敢。
敬佩?不配。
后悔?
这个……有。
若是他不自以为是地戳穿她,她或许还能靠着一点微弱的希望支撑下去。他过于关注她了,把她的愤怒和哀愁都看在眼里,把她的倔强和无奈都细细体味。他知道,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是不能帮助她的,但他还是与她站在了一起。
一个是顺风顺水、富贵无忧的公子哥,一个是满目荆棘、朝不保夕的前朝遗孤,明明是两个世界的人,为什么要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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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她放弃,真的不如让她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