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小剑仙(2 / 3)

财童子没了元宝就不能活一样,粉裙小娘没了胭脂水粉也是活不下去的,你自己算算多久没给她买胭脂水粉了?”

高越略显尴尬,她本就不是俗世女子,对那胭脂水粉并无兴趣,因此身上并无携带胭脂水粉的习惯,可因为粉裙小娘的缘故,当时在天师府,老天师将龙虎山仅有的两位女道长屋子一顿搜刮,堪堪三盒品质略高的胭脂给了她和于馨,没想到粉裙小娘这么能用,这才两天就把一盒胭脂水粉挥霍一空了。

于馨那边也差不多光景,她拿到两盒胭脂,现在只剩下半盒了。

没办法,高越只得打破自己的初衷,一行人开始用悬空飞行的法术,快马加鞭往摇铃山赶。

……

摇铃山山水秀丽,风景如画,比之邻居鬼修老人待的这座鬼气森森的山,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不过这只是对凡夫俗子而言,事实上正因为摇铃山灵气不怎么浓郁,加上山主姜野又是一位老资历金丹野修,这才敢在摇铃山开山立派。

姜野天资平平,早些年做那野狗刨食的野修,悟出来一条人生真理,那就是打得过就往死里打,打不过的掉头就跑。

如果实在跑也跑不掉的,那就更简单了,跪嘛。

有命活着,比什么都好。

只是如今摇铃山的好日子也到头了,当初他做野修时候的一个仇家竟然突破到了元婴境,找上门来了。

那名曾经与姜野因为一件法宝结仇的野修先前曾经来打过招呼,要姜野考虑将摇铃山让出来,做他的走狗。

今天便是约定之日了,姜野穿着一身青色长褂,手持长剑,抬头看了眼天色。

日上三竿,阳光明媚。

去龙虎山搬救兵的弟子高越还没有回来。

可仇人却已经开始大步登山了。

山门广场上,林林总总百十号人,背负长剑,如临大敌。

这就是摇铃山所有弟子了。

一位身穿墨绿长袍的中年男子,缓缓登上山门,走到广场上。

中年男子丰神俊朗,目光阴沉冰冷,眼神毫不顾忌的在广场上那些弟子们身上一一打量过去,最后才看向坐在主位的姜野。

“姜野,考虑好了没?将摇铃山让给我,安心当供奉,还是我将摇铃山抢过来,然后将你折磨死。”中年男子神情轻松,丝毫不将百十号冷眼相向的摇铃山弟子放在眼里。

如果他们不识相的话,也就一剑而已。

“哼,一百年不见,你怎么变得这么墨迹了,这可不像你啊,刘志。”姜野身影爆掠而起,人未至剑已到。

一瞬间,广场上气氛剑拔弩张,都紧张看着自家老祖宗的雷霆手段。

和那名为刘志的中年男子,轻描淡写就化解了姜野的致命一击。

刘志眼神冰冷,嘴角翘起,“姜野啊姜野,整整一百年过去了,你还是一点长进都没有啊。”

刘志眼神一凝,一柄幽绿小剑自他气府掠出,围绕着他转圈,极为欢快。

刘志本命飞剑一出,一些个心智不坚定的弟子当场被磅礴的剑气震晕过去,本就不稳的剑心雪上加霜。

刘志没有刻意压制剑气,本命飞剑随主人性格,阴冷的剑气笼罩着这方小天地,这些筑基境的小辈们一个个竭力运转气机抵抗着剑气的侵蚀,脸色涨红,只有姜野能够神色如常。

他身形在半空中悬停,低头看着这些摇铃山弟子,虽然有那么十几个实力不济的混不吝已经晕过去了。

但是更多的,则还在苦苦运转着气机,抵抗着无形的剑气。

姜野点了点头,眼神欣慰。

一位元婴境剑修无形中散发出来的剑气,落在境界低的炼气士身上就犹如针扎,心智不坚定的甚至会因此剑心粉碎。

可如果能够坚持下去,哪怕多一刻钟,对于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