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颇有简之的风范,不,风骨尤盛。”
这本笔记本是他从外孙女那诓来的。
每一页上都密密麻麻写满了经文,虽有几分潦草,还是中性笔所书,但是浓淡枯湿,起承转合,跌宕有致,一笔一画之中变幻无穷,气象万千。
仔细盘问之下,是她的同桌所书,小小年纪就有如此造诣,比起当代的一些书法大家也毫不逊色,实在是不简单呐。
司怀瑾接过他手中的笔记本,随意翻了一页,本来还漫不经心,一眼之下,定在当场。
这字,他再熟悉不过了,一看就是时柒时大小姐的杰作。
他一页页地向下翻看,初时,笔走龙蛇,盛气凌人,渐渐地,笔力越发沉稳,张扬狂放,兼纳乾坤。
俗话说,字如其人。
时柒当时的心绪并不平静。
“怎么样,季玉?”贺知礼迫不及待地想要获得小友的点评。
他与司怀瑾的爷爷同在书画协会,是几十年的老友。
司怀瑾继承了他爷爷的天赋,在书画上造诣也不浅,可惜的是,他并没有进军书画界的意向。
今天恰巧遇上了他,急匆匆地拿来与他分享。
“不错。如果换成毛笔字,就更好了。”
听了司怀瑾的点评,贺知礼安耐不住了,“对呀,这孩子今年才17岁,只看字的话,谁能想到?”
连贺知礼都不敢保证,自己能比得上对方的笔力。
假以时日,这孩子绝对会震惊书画界,成为当代的一大书法大家。
千万不能埋没了这孩子的天赋。
“季玉,你说,我收这孩子为徒怎么样?”
以这孩子的造诣,自己也没什么可以交给她的,这孩子缺的不是技艺,而是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