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夜,罗兰和冰宿相携走上一座宫殿的顶楼。
“你师父为什么讨厌众神?”
“我也不知道,他没跟我解释。”
冰宿耸了耸肩,表情变得玩味:“话说回来,你的交友范围可真广阔,竟然连神明都认识。”她本是无神论者,来到这个世界后,调整了观念,把神理解为一种有待研究,高次元的智慧生物。
罗兰翻了个白眼:“我宁愿不认识这帮家伙。”
“怎么?”
“听着,冰宿。”罗兰郑重地把两手放在她的肩上,一字一字道,“千万别对他们抱有幻想,不然你会受到严重的打击。”冰宿沉默片刻,道:“我从来就没对神抱有过幻想。”
“那就好。”罗兰喃喃道,他不是相信神明和奇迹的人,从小,巴哈姆斯的教训已经让他切身体会到世上没有天上掉馅饼的美事。整个童年和少年,黑龙王都住在他的心灵世界,他为了区分有精神分裂的义父,保持自己的精神完整而用尽全力。龙族契约给了他第二次生命,但也带给他不为人知的痛苦——脑海中充斥着血腥残暴的记忆,黑龙王错乱的意识和思想,都令他筋疲力尽。但他也因此共享了一部分巴哈姆斯的遗传记忆,无师自通龙语和龙族的智慧,获得普通百姓不可能拥有的知识。所以罗兰很早就明白了——人间的际遇总是祸福相依,超越人类的强大生命,他们的馈赠不能随意伸手,如果你不是强者。
所以十二岁认识了众神,罗兰也不认为自己是什么天选之子。而且师父帕西斯对他们抱有强烈的憎恨和反感,罗兰也因此抱着敬而远之的态度,尤其看着诸神成天在迷雾森林里面寻欢作乐,就为凡世的信徒们掬一把同情之泪。
这会儿来到顶楼,罗兰不意外地看到诸神已经摆起了赌桌和飨宴。
“呀~~~亲亲可爱的小罗兰!”
随着一声高分贝的尖叫,一道纤影飞奔过来,那是个身穿雪白连身长裙,头戴花冠的绝美女郎,一头宛如阳光的灿金长发,翠绿如叶芽的眼眸,全身笼罩着灿烂的神光。
但是她的举止就谈不上庄重了,抚摸金发青年俊美出尘的脸庞,啧啧赞叹:“越长越漂亮了,罗兰,还不打算成为我的神使吗?我可以带你离开这个尘世,前往众神的乐园。”
“不必了,秦蒂丝。”罗兰没有反感,把她的行为当成对弟弟的亲昵,“我可是有妇之夫。”
生命女神看了看冰宿,眼波流转,绿眼睛透出媚色:“很漂亮的小姑娘啊,你们可以一起来。”
神明居然是通吃吗?冰宿背上寒毛根根竖起,简直跟希腊神话那一堆有的一拼了!
不过罗兰并不害怕秦蒂丝真的把他们纳为幕下之宾,小时候她就吃过他无数豆腐,反正众神端着身份,只要他自己不点头,秦蒂丝是不会强行把他带走的。巴哈姆斯曾说到,神明是能量体,其实没有人类那么强的欲望,就算出手也更多是出于猎奇和收藏的兴趣。
那种欲擒故纵的把戏,比起卡萨兰那些无所事事的贵妇小姐,其实还好了。
这时,另一个穿着华贵斗篷,漆黑长发的男子走过来,正是冥王普路托:“好了,秦蒂丝,别吓到她,这是罗兰的小情人。”他温和地看向茶发少女。
冰宿对冥王的印象还不错,只是生命女神太可怕了,她不敢靠近。
罗兰对其他神就不怎么客气了,当另一位女神飞扑过来,不偏不倚撞上一堵拔地而起的冰墙。
冰宿惊讶地瞪大眼,扭头打量情人:这家伙身上到底还有多少秘密!?
“你够了没,亚希,每年都要来这么一次!”罗兰不耐烦地道。水神亚希两眼含泪,委屈地偎向一个火红发色的男子:“呜呜,伊夫利特,你看他。小时候明明那么乖,让人爱抱多久抱多久。”
“亚希。”红发男子——火神伊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