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侏儒和他们的机械卫士、离开艾斯嘉的霜巨人……那些忠于神明的种族,或不忠于神明的种族,都在神的威能和命令下,不由自主地杀向那个众神的敌人。
生命女神站在俯瞰众生的悬崖之上,绽开得意的笑容,洁白的长裙再度恢复完好,花朵的桂冠也重新戴在亮丽的金发上,注视苍灰天空下的黑衣男子,那个孤零零的身影。
杨阳和诺因张口结舌。
那是一人,对一个世界。
会让凡人颤抖,为神的威能栗栗危惧的场面,只是让法师淡然一垂眼。
可惜了,处在群敌包围中的魔法之王淡淡地想。
这么好的权能,却没有用来复生那些灭亡的种族。
席恩心中叹息,想起创造“英灵殿”这个魔法的辛苦。他不是神明,只能使用通灵术,一个一个地接触迷失在冥界和瀛海的鬼魂,期间要控制住自己的意识避免迷失,极为困难,还必须拥有强大执念的灵魂,那些堪称“英灵”的战士,才能回应他的呼唤,然后用上时间魔法,赶在他们生命结束的前一刻抢救下来,避免改变历史,引起时空乱流。
他的英灵殿,就算从生前到身故、回归后不知疲倦地收集,也只收集了三百七十五万六千八百四十九个灵魂,不及被灭亡种族的千分之一。
而生命女神的权能,却能直接将那些逝去的灵魂唤醒,在她的领域完美复活。
虽然她偷工减料,那些种族只是徒具其形,没有生前的灵性和记忆,但是从席恩感应到的情况,她能够做到真正的复生,只是对降临体来说太过吃力,才没有这么做。
所以席恩之前才没有痛下杀手,而是把她逼到绝境,引导她使用生命领域,为了让他的“英灵殿”,他的魔法尽善尽美。
至于这些种族是否具有心智,只要看他们有没有举着旗帜就知道了。天青之主艾路德安有句名言“战旗在吾在”,效忠神明的使徒们是没有,早就丢弃了,但每个种族,每个民族,每个有不屈精神的个人——包括人类大统一战争采取不抵抗主义的侏儒——手中或心里都有一面旗帜。
接连拔地而起的锐牙刺穿了军队中具有远程施法能力的敌人——就是那些神明的眷族,背叛自己阵营的使徒,席恩不动声色地用衣袖掩唇,轻轻咳了咳。
就在这时,萨玛艾尔回到了养父身边,他说三分钟,还真的就三分钟。
连生命女神的领域,虹彩龙也来去自如。
诺因没有担心帕西斯死掉,既然混沌神没出现,世界完好,帕西斯就还活着喘气,吃点苦头,也是活该。
他还注意到萨玛艾尔腰间多了一把剑,一把美得不可思议的剑,造型古朴雅致,剑柄是白云般的流线型,与剑身一体的轻灵。
至柔,至刚,至美。
身为剑士,这样的剑也看得诺因沉醉不已,尤其眼尖地看到剑柄上两个古代篆文,因为知识渊博,又特意去翻阅过夏尔玛大陆的历史,他认出是“丛云”两字。
剑圣丛云的剑……苍之剑!?
这时,萨玛艾尔动了,拔剑而出,他一剑轻挥,时间、空间、连同构成世间万物的能量都一并化为虚无,概念破碎,玄奥的丝线浮现在天穹之上,剑芒所过,生命寂灭。
那些神使的空军,顷刻间灰飞烟灭。
诺因眼中光芒闪耀:这是斩开法则之线,用绝顶的剑术直接摧毁构成生命最本质的存在。
虽然萨玛艾尔的剑势没有千锤百炼的痕迹,没有凡人剑士苦苦锻冶的意志,但龙族凌驾众生的绝对实力差,让他能够使用绝世的剑术,轻轻松松达到世上绝大部分剑士都练就不出的境界——剑圣之境。
还有一股虚无的剑意,在那若隐若现的细丝之中流淌。
虚无的剑意……诺因惊讶,他从未见过这样的剑意。
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