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 刑赏忠厚之至论(3 / 5)

北宋大相公 思梦语 6174 字 2022-02-04

写的酣畅淋漓论点十分突出,不过陆垚肯定是不能将这文章直接拿来给自己用的,那样肯定是会视作雷同试卷的,所以,陆垚决定先将苏轼写的这篇文章用白话文在自己的脑海中翻译出来,再结合着自己对于疑罪从轻的这四个字的理解。

其实在陆垚看来,苏轼的这篇文章,最为精辟的,还是“书曰”的那一段,翻译下来大致如下意思:

《尚书》说:“罪行轻重有可疑时,宁可从轻处置;功劳大小有疑处,宁可从重奖赏。与其错杀无辜的人,宁可犯执法失误的过失。”唉!这句话完全表现出忠厚之意。可以赏也可以不赏时,赏就过于仁慈了;可以罚也可以不罚时,罚就超出义法了。过于仁慈,还不失为一个君子;超出义法,就流为残忍了。所以,仁慈可以超过,义法是不可超过的。古人奖赏不用爵位和俸禄,刑罚不用刀锯。用爵位、俸禄行赏,只对能得到爵位、俸禄的人起作用,不能影响不能得到爵位和俸禄的人。用刀锯作刑具,只对受这种刑的人起作用,对不受这种刑的人不起作用。古代君主知道天下的善行是赏不完的,不能都用爵位俸禄来奖赏;也知道天下的罪恶是罚不完的,不能都用刀锯来制裁。所以当赏罚有疑问时,就以仁爱之心对待。用君子长者的宽厚仁慈对待天下人,使天下人都相继回到君子长者的忠厚仁爱之道上来,所以说这就是赏罚忠厚到了极点啊!

陆垚觉得自己回答这道问题,不单单要参考苏轼的这篇文章,更要结合他自己的现代思想,其实这疑罪从轻,不管是放在古代还是现代,都已经渐渐成为了一众法律原则,其实,从疑罪从有,到疑罪从轻,再到我国现代的疑罪从无,无疑于是法治的进步,也是人权的进步。

不过,陆垚十分清楚,自己现在是在宋代的考场上,一定要结合着当下的实际情况来做出回答。

几番思考下来,陆垚终于开始动笔写了起来。

和第一天考试不同,今天考场之内第一个交卷的人,换成了苏轼,这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苏轼行文一气呵成,没有一处修改,他的这篇文章更是在后世成为了名作。

而陆垚,是第二个交卷离场的人,离开考场前往休息处的时候,陆垚继续回忆起之前刘教授说起过的关于这篇文章的趣事来。

且说欧阳修主持那次省试,请诗人梅圣俞阅卷,梅阅此文后以为有“孟轲之风”,荐于欧阳修。此时欧阳修门下士曾巩也在同试,他俩认为此文优异,可能是曾巩作的,欧阳修为了避嫌不敢定为第一,遂降为第二。但是文中所举尧与皋陶的对刑法的互相制约的例证,不知其出处,待苏轼拜见问他,苏轼笑道:想当然耳。竟是他捏造出来哄骗试官的,欧,梅因其才高,也不介意。实际所引事例出于《礼记·文王世子》,是周公的事例。苏轼临考时误记为尧的事了。好事者因不知出处,遂加以增饰,造作出这段佳话来。

无论如何,这篇《刑赏忠厚之至论》,也算是苏轼的成名之作,无论是从作文的角度,还是说它想阐发的思想意义上,在古代都是无出其右的,对于这一点,陆垚可是从心里十分佩服苏轼的。

陆垚这边来到休息室的时候,看到苏轼正端坐在其中,本来陆垚以为,写出如此名篇来的苏轼会是一个十分意气风发的神情坐在那里,然而,陆垚看到的景象却不是那样,他看到苏轼坐在那里,眉头紧锁,双目紧闭,看这样子倒像是十分紧张。

陆垚回忆了一下苏轼的那篇文章还有后来发生的趣事,这才反应过来,也明白了此时的苏轼为什么紧张。是因为在这篇文

章当中的一些例子,其实是苏轼杜撰出来的,并非是真正发生的事情。所以,苏轼现下才会变得如此紧张吧。

不过,这点小问题,自然是瑕不掩瑜,陆垚心里是这么想的,不过向来古代学子们都是追求完美的,苏轼也不例外,就算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