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庄园。但是现在问题来了,既然已经发现了北美大陆,不就意味着自己就多了个选项啊?洪氏庄园是建在火山群岛好,还是现在所处的这处海湾好?
火山群岛四季如夏,物产丰饶,种稻子很是不错,离大明也近一点。可是北美的这处海湾,靠的地方广阔啊。火山群岛再好,也不过是弹丸之地,论发展前景,似乎北美还海湾更好一些。
不过、弹丸之地容易开发,有个一两万人,再加上当地的土着,用不了几年就能热闹起来。而北美海湾,何时能开发的有点规模和生气,还真说不好啊。一二十年后,都不一定有生气。
“给陛下和朝廷尽快去信,将探察队已经发现了北美大陆,并且进行初期探察和建设的事宜以及规划报上去。另外、回函中加一件老夫的私事,说洪某准备将家安顿在目前所处的这处海湾,烦请朝廷将老夫的几个儿郎遣送过来。此次去国内的通勤船中,探察队员们可以带家信回去,以安人心。”
权衡再三,洪承畴决心将家安在北美海湾。他决定赌一把,皇帝花了这么大的代价来开辟赴美洲大陆的新航路,肯定是大有所图的。找到这里,应该只是一个开始。接下来会有更大的动作才是!一二十年后,这里生气勃勃不是不可能。所以、将家安在这里才是最合适的。
安家不是有钱就能行,关键得有人。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在海外安家,肯定是要将自己的家人们召过来才是。老洪的儿子和家属,现在被发配到归化的农场种地。他觉得、向朝廷将家属要过来,应该没啥问题。靠着几个家卷,建一个大庄园似乎做不到,到时候、还得从别处想点办法招些人过来。在这把年纪之时,到异地他乡兴建家园,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