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纳的妾,才是合法的妾,拥有法律规定的家庭地位,是正式的家庭成员。
合法的妾和妻一样有官方文书,只是明确其家庭地位在妻之下。
但妾绝对不是奴仆。
无论丈夫还是妻子,都不能随意打骂,更加不可能发卖和赠送。
杀死妾当然也会按照杀人罪判罚。
只是,在仁武朝之前,在大部分情况下,很多名义上的妾,本质上只是奴仆。
男方年龄不到四十岁,或者妻已经生了儿子,这时候再纳的妾都是非法的,进来都是奴仆身份。
或者男人声称是妾,但是没有官方文书,在法律上仍然被视为奴仆。
甚至本来就是批量买回来的贱籍乐户,养在家里娱乐或者专门送人用的乐女。
这种实际的环境,导致了很多人有了妾的地位等于奴仆,可以随意转让甚至发卖的错误认知。
不是妾的地位等于奴仆,而是很多奴仆在借用妾的名义,这样说起来好听一点,让主仆双方互相催眠而已。
到了仁武朝之后,全面禁止役使大明人为奴,就算是亲王干了也会被依律处罚。
名为妾实为奴的情况终于基本杜绝了。
当然,统治阶级是有特权的。
有功名者,可纳妾一人,官员可纳妾二人。
皇族宗室,亲王额妾十人,世子、郡王四人,将军三人,中尉二人。
这个数量是明太祖规定的,相比这些人实际能搞到的女人数量,也是低了很多的。
所以仁武朝之前,即便他们有这种特权,这些人依然会违法纳妾,指奴为妾。
一直到了仁武朝之后,这些规定才得以真正严格的执行,指奴为妾的情况才被全面纠正过来。
后来甚至矫枉过正了,大部分宗室都没有达到规定数量的妾。
朱靖垣父亲朱简炎是亲王,按照规定可以纳妾十人,实际却只有四个妾。
古代王朝为什么限制贵族和富商的纳妾数量?
普遍的婚姻是王朝稳定的重要基础,有老婆孩子的人都不大敢搞事。
假定太多女子成为贵族和富户的妾,必定造成大量下层男子无妻,光棍汉能干出来的事情,可是不好预料的。
在完全没有任何管理的情况下,男性生育率也可能会倾向于二八定律。
即八成的新生儿,会是两成男性留下的,其他八成男性只留下了两成后代。
贵族阶层不能占有大量的女性,富裕家庭不能指奴为妾,中下层普通人才能相对正常的婚配。
这样大明王朝才能稳定。
与此同时,在仁武朝之后,大明开始全面扩张。
禁止大明百姓为奴的同时,允许民间购入和使用外族奴仆。
富裕的工商阶层也能购买外族女奴满足需求了。
现在的奴仆必然是外族,妾则除了大明百姓之外,只有朝鲜婢跟和女。
无论大明贵族还是平民,追求稳定生活的男性还是女性,都倾向于保持原有的相对保守的风气。
反过来看的话,反对保守风气,赞成开放风气的群体,其实并不大。
无论是地痞流氓和心怀不轨者,还是天然倾向于寻找刺激和体验新奇的女性,放在整个社会层面上看都只是极少数。
真正推动社会风气开放的主力,其实是厂商的东家们。
没有贵族身份和功名的东家们,虽然也能买外族奴仆用于娱乐,但是经营才是更加重要的事情。
女性是占了整个社会半数以上的潜在劳动者。
雇佣公民女性做工人的成本,实际上比购买外族奴仆来干活更低。
相对保守的社会风气,让女性家庭和女性本人都不想进厂做工,就算是允许也会格外的小心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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