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脉受阻之处已经畅通,因为丹田破损的关系,尽管此刻所能的元力只有先天三重左右,但对付这等货色,已经足够。
叶枫嘴角微微一翘,不紧不慢的呼出一口气。
眼看着当头劈落的铁棒距离头顶已不过两尺之遥,猛然之间,叶枫吐气开声,口中发出一声轻喝。
他右手往上一举,五根修长手指探出,硬生生已将带着狂猛劲风砸落的黑铁棒,给一把捏在了手心。
“嗯?”
粗鲁壮汉心头猛地一跳,陡地升起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几乎是同一刹那,一道闷雷般的冷哼声,直接在壮汉脑海深处响起。
“哼,算你运气,我叶枫初来乍到,要尽快熟悉这方世界,不然……”随着冷哼声消失,壮汉只看到叶枫另一只手伸出,快速无比的在自己头上拍了一把。
“啊!”
原地传出痛苦的惨叫声。
在手掌和对方头部接触的一瞬间,叶枫将自己的精神力附带在元力之上,一起送进了对方大脑。
壮汉只感觉自己的脑瓜子都要爆炸开来了一般,痛苦倒地一阵扭曲,体内元力根本无法提起。
这一刹那,他心中只闪过一个念头,“遭了!”随即脖子一歪,双眼发白了过去……
等壮汉醒转,大脑重新恢复了对身躯的控制之后,眼睛一睁开,就彻底的傻了眼。
自己扑倒在地上,那个修为只有先天三重的青年,却好整以暇的坐在身前。
此刻青年一身破烂衣衫已经换去,穿在他身上的衣裳,以及正在把玩的储物戒,都给了壮汉一种十分眼熟的感觉。
好像……都是自己的。
打劫几十年,全部身家都在这个储物戒当中啊。
“该死的!”
壮汉一骨碌爬起,正下意识的要去抢回对方手中的储物戒,却突然想起了方才的一幕,立刻又有气无力坐了回去。
叶枫微微一笑,踢了他一脚,声音淡淡的道:“放开神魂,让我烙下印记,从今往后,做我的奴仆……”
“你做梦!想让虎爷听你的?没可能?”
“是嘛,这地方应该还算偏僻,那我就直接搜魂了事……”
叶枫的声音,落在壮汉耳朵中冷入骨髓,让他不由一个激灵,从他做惯了打劫杀人勾当的角度来看,非常清楚,面前年轻人别看得轻描淡写,只有廖廖几句,但做起事来,绝不会心慈手软。
瞬息之间,壮汉连肠子都快要悔青了。
自己怎么会遇到这么一个狠角色?先天三重,硬吃了自己数棍,居然一点事情没有?
而且听他的意思,懂搜魂,懂的铭刻神魂印记,显然精神力更加是强的不要不要的。
这样的人,怎么会衣衫破败的出现在荒郊野外?
早知道这人这么牛逼,自己就应该有多远跑多远,绝对不应该去招惹啊。
哎……算了算了,好死不如赖活着。
被人搜魂的后果,壮汉尽管没有亲身体验过,那也是道听途过不,据变成傻子还是运气好的,一般都是“砰”一声,脑袋像个西瓜一样直接炸开。
所以,不一会儿之后,这位在方圆百里内有名气的劫匪虎爷,就一脸苦相的乖乖蹲在了叶枫身边。
微笑着将残存的精神力收回,叶枫脸色比先前苍白了一些。
丹田固然受损严重,可精神力却依旧强悍,不过铭刻神魂印记对叶枫而言还是有些吃力,若不是这壮汉被吓怕了,乖乖的十分配合,能否成功都不一定。
望着蹲在自己面前的漆黑壮汉露出的一脸委屈样子,叶枫一点都没有身为“坏人”的既视感,反而露出一丝坏笑,有一种如释重负般的轻松。
这人生地不熟的,必须得找个带路党啊。
“别这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