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是那种厚厚的牛皮,里面的填充物,则是被压的紧紧的植物纤维!
若不是这两样东西挡着,将子弹的势头给拦了下来,自己的脊椎骨怕是已经被打折了!
这么一想,李凡愚更觉得庆幸、亏得那王八蛋拿的不是步枪、不然这么短的距离,自己肯定是废了。
但虽然李凡愚恨得是牙根儿直痒痒,却还是加快了油门跑路——好汉不吃眼前亏,你有枪你牛逼!
为了避免射击欲旺盛的黑老粗再给自己来一梭子,见到前面有个胡同,李凡愚立刻猛打方向盘钻了进去。
千金之子不坐危堂,先避一避再说!
可……
刚将车开到胡同里停下,一个身上全是血迹的白人男子便拉开副驾驶的门,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上了车。
“追上那三个人!”
白人男子似乎是肩部中了枪,瞥着李凡愚说话有些虚弱。
“警察?”
迅速的分析了一下形势,李凡愚感觉自己仿佛落到了一个警匪片的剧情之中。见那白人小哥一脸的正气,便询问了一声。
按照他的想法;
如果是警察的话,那尼玛休想让老子再赴险地!
傻插才特么冒着生命危险协助你们追凶呢!
但是没成想,见到李凡愚没听自己的指令,白人男子冷冷的瞥了他一眼。将捂在左肩上沾满了鲜血的手伸向了怀里,掏出了一把银闪闪的手枪,将枪口对着他晃了晃。
“我说,追上那三个混蛋。”
李凡愚看着那闪亮亮的1911,浑身的汗毛又炸了。
尼玛!出门没看黄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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