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傻憨憨张灏(1 / 2)

京城离杜家村的十几里里路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

明朝对于里的计量和现代区别不大,五尺为一步,一里三百六十步,也就是一百八十丈,一丈约3.3米,所以一里是六百米,核算到现代也就七八公里的样子。

杜慎在途中搭乘了佃农的驴车,因此到了未时便到了京城。

和佃农道别后,杜慎拿出自己的腰牌,在官兵检查一番,证明其身份后,便入了诺大的京城。

此时的京城还不像后世那般破败,青砖垒砌的城墙分外古朴,走进京城后,入眼便能看到络绎不绝的小贩和行人,好不热闹。

而他们的服装穿着也和杜家村的村民差别很大,基本都是丝绸布衣,头扎方巾,有的还穿金戴银,显得奢华许多。

对比之下,杜家村的村民简直就是难民库出来的一样。

杜慎拍了拍自己身上的灰尘,融入了人群之中。

半盏茶的功夫后,街道的乞丐堆里便多出了个人。

咳咳。

这不是在乞讨,而是在招生。

当然,想从乞丐堆里收学生是不可能的,就算收了他们也交不起学费。

之所以选择在这,是因为除了这地方还空着,别的地方都被小贩给占满了,他找不到地儿啊。

于是,在一群乞丐奇怪的目光中,杜慎不知从哪弄来了一块砖头,一屁股坐在上面,身前则用碎砖写下两段字。

人生百年做古,书读百年育人。

寻一佳徒。

这群乞丐们虽然不识字,但见杜慎穿着洗的发白,还打了几个补丁的儒杉,也都意识到这估计是个读书的先生,因此好奇过后,便不再打量他。

……

张灏今日心情甚是不好,老爹张懋也不知道是发了哪门子风,竟然把他轰出了府,还责令若是再不思反省就断绝父子关系。

不就是把几个教书先生的腿打断了么,至于发这么大的火么?

还说什么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子不学父之过,若是再这样下去,诺大的张家就要后继无人,就要把自己腿也给打断。

他还就不信了,做为家里的独子,张家不传给他还能传给谁?

再说了,他张灏可是京城的头号纨绔,让他好好读书,这不是要命呢。

谁家纨绔不溜鸟斗鸡?谁家纨绔不好吃懒做?

要他说,都是那些教书先生无能,教不了他这等年轻俊才,要是真遇到厉害的先生,他会不愿意读书么?

嗯……千错万错,都是教书先生的错。

张灏想通后,心情大好,走路一步三晃没个正经,不知不觉就来到了街角的一边。

驻步而下,入眼便是一群乞丐。

张灏嫌弃的咧嘴,然后,“啊,呸。”

一口浓痰,直接对着一名乞丐哈了过去。

目无王法啊!

杜慎眼皮狂跳,赶紧缩了缩脑袋,生怕对方给自己也来这么一下。

天知道,他可是有轻微洁癖的。

没错。

张灏除了是京城的头号纨绔以外,还兼头号祸害,人渣,败类等称号与一身,简直就是社会的毒瘤,二代中的战斗机。

平日里无恶不作,若不是他爹管着,都能干出上街抢强民女,然后拉到青楼去换个貂皮大衣的事来。

这些乞丐当然是认识张灏的,一个个面色惊恐,就像是见到了什么脏东西似得,连饭也不乞了,轰然而散。

杜慎见势不妙,赶紧以袖掩面,弯着腰就要跟着这些“前辈”们离开。

但他刚迈开腿,身后张灏那恶劣的声音就响了起来。

“呦,还有个读书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