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十二年三月,大明朝廷通过了加征奢侈税,比如之前一两印泥作价20两白银,之前的坐商是三十抽一,也就是需要缴纳六钱七分银的税钱,而现在加税到了30,就要纳税六两的税钱。
这种税是一种特别税,商品的目录非常明确。
而且收税并不是去坐商手里收税,而是在街道的两侧,设立稽税房,专门厘清税款。
用尽心机和手段,其实也可以逃避,但你手里的东西,是真是假,那就没人去证明了。
奢侈品的本质就是浪费,浪费的目的就是炫耀,不交税,没有税票,你手里的奢侈之物就不知道真假,所有人就会默认为假,那么奢侈品最大的交换价值和情绪价值就荡然无存了。
明明是用的一样的蜀锦川锻在成衣店做成的衣物,款式都是一模一样,花费了重金,结果因为缺少了认证,换来的只有嘲笑,而不是羡慕的目光和夸赞。
拜金钱教,认为金钱是无所不能的,这本质上是对劳动产生价值的否定,否定劳动价值论,就是否定个人努力可以改变命运,最终的结果就是大明整个社会,由上到下的整体失活。
大明已经进入了兼无可兼,并无可并的地步,靠着个人的努力,辛勤的劳动甚至不能维持基本的生活的地步,如果拜金钱教进一步蔓延,那么大明整体失活,朝廷系统性失灵,就已经不远了。
个人努力真的可以改变命运吗?朱翊钧说不好,但他已经在尽量做了,让個人的努力有所回报,劳有所得。
朱翊钧对于加税十分谨慎,十二年的时间,他就加税了两次,一次是出海的直接利得税,这个税在民间被称之为叛逃税,背叛大明、逃离大明,交了钱就可以自由离开的税,带有十分明确的贬义,第二个就是眼下推行的奢侈税了。
其实除了这两个加税,还有一个也是加税,那就是在松江府试行的一条鞭法。
这也是阎士选下定决心离开上海县的原因,阎士选不是申时行、姚光启这样的天上人,面对一定会矛盾冲突更加激烈的局面,阎士选只能逃避。
朱翊钧从来不认为阎士选的逃避是可耻的行为,一如当初王之诰选择了离开文华殿,不敢继续走下去。
逃避并不可耻,因为官场就是如此的残酷,你朝中无人,仕途就是如同三伏天过火焰山,连个遮阴的地方都没有,而显然一条鞭法的试行,就是三伏天过火焰山一样的危局。
一条鞭法要解决的是巧立名目的苛捐杂税,就是将种类繁多的徭役和杂税合并起来,一条编,折算为银两纳税;要解决的是大明财税制度的不完整,这是自大明建立,洪武年间遗留的顽疾;要解决的是从实物税转向货币税;
而且一条鞭法要解决的是百姓负担过重的问题,松江孙氏孙克弘说的很明白,一条鞭法就是加税,但一条鞭法执行的越到位,越彻底,百姓的负担就会越轻。
越加税,百姓的负担越轻,就像是越加税越能抑制兼并一样,是个悖论,但在大明特殊的国情之下,是合理的。
自洪武年间定田赋三十税一之后,大明田赋看起来很低很低,但其实自洪武年间就存在一个运费的问题,那时候是民解官收,就是百姓自己运到县城或者府衙,这几十里路,上百里路的粮食转运,需要多少粮食浪费?从地方到朝廷又有多少?
后来改成了官解官收,但是官府也要征发劳役,运费的问题,仍然是一笔巨大的支出,需要加派。
但是换成白银就简单多了。
大明每年从南衙取400万石的漕粮,南衙地方很多官员,都是带着白银到松江府,直接购买舶来粮,粮食连船都不下,直接入京,这样一来,地方衙门也卸下了沉重的运费负担,当然这个钱,四差银、丁徭银,还是要收的,只不过都落到了地方衙门的口袋里。
由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