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宁宫作为皇贵妃的住所,虽非皇太后专属,但此举已表明郑贵妃地位的微妙变化。
然而,光宗逝世后,李选侍却占据了乾清宫,这引起了更大的争议。李选侍曾试图获得皇后之位,其野心昭然若揭。给事中杨涟和御史左光斗等正直派官吏认为,李选侍不应继续居住于乾清宫,以免干涉新皇朝政。他们坚决要求李选侍迁居,但此事争辩数日未能决断。方从哲等大臣起初试图缓和处理,但在新皇帝登基前夕,刘一燝、韩爌等重臣联合奏请,最终迫使李选侍移出乾清宫,改居哕鸾宫。
六、遭人弹劾
方从哲在明光宗逝世后,因红丸案中的行为遭到了朝中众多官员的严厉指责。御史王安舜首先发难,弹劾方从哲轻率推荐精神异常的医生,并在事后给予奖赏,意图掩盖自己的责任。方从哲在回应中草拟太子的指令,仅处罚李可灼一年俸禄,这一处理方式并未满足朝中对李可灼的惩罚预期。
御史郑宗周随后跟进,要求将崔文升交予司法部门处理,而方从哲则拟令由司礼监进行调查,这一举措同样未能平息朝中对崔文升的愤怒。随着御史郭如楚、冯三元、焦源溥,给事中魏应嘉,太常卿曹王光,光禄少卿高攀龙,主事吕维祺等官员相继上奏,指责李可灼的罪行应当严惩,而方从哲却予以庇护,严重违背了国家法律。
给事 中惠世扬更是直接列举了方从哲的十条罪状和三条可杀的理由,指控方从哲独揽大权七年,阻碍贤才,危害国家;在光宗去世时处理事务不当;在梃击案中包庇奸党;任意破坏诏书;纵容儿子犯罪;压制言官;纵容 抚 臣失职;指挥军队作战失利;欺骗皇帝,使辅臣蒙羞;以及代征专卖税,侵害国家和百姓利益。此外,惠世扬还指出方从哲在处理郑贵妃请求封后一事上态度模糊;在李选侍凌辱圣母,导致圣母饮恨而死的问题上,方从哲收受贿赂,想封李选侍为贵妃;以及在崔文升用泄药伤害先帝和李可灼进献毒药后,方从哲不仅未加惩罚,反而拟作赏赐。
这些弹劾奏疏上达 天 听 ,皇帝虽然责备惠世扬的言辞过于激烈,但面对方从哲的多次请辞,始终采取了安抚和挽留的态度。即便在张泼、袁化中、王允成等人继续弹劾方从哲的情况下,皇帝仍旧置若罔闻。直到当年冬天,给事中程注再度弹劾方从哲,方从哲感到形势不容乐观,遂极力请求离职,连续六次上奏请辞。
最终,皇帝任命方从哲为中极殿大学士,赏赐银币和蟒衣,并派遣行人护送他返回故乡,以此结束了方从哲在朝中长达数年的辅政生涯。
七、晚年
方从哲的晚年并不平静,尤其是在天启二年(1622年),礼部尚书孙慎行对红丸案的重新审视,将他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孙慎行严厉指责方从哲在红丸案中扮演的角色,认为他是谋害君王的逆贼,要求朝廷彻查此事。这一指控引发了朝野的广泛关注,皇帝诏令朝廷大臣进行审议,而都御史邹元标则公开表示支持孙慎行的观点。
面对严峻的指责,方从哲上奏辩解,甚至主动请求削夺官阶,发配边疆,显示出他愿意承担后果的决心。[3]然而,皇帝的安抚之词并未能平息朝中的争论。给事中魏大中催促九卿尽快做出决议,而多数朝廷大臣倾向于认同孙慎行对方从哲的定罪,仅有少数官员如黄克缵、王志道、徐景濂以及汪庆为方从哲辩护,詹事公鼐则保持中立。
大学士韩爌在此关键时刻,向朝廷陈明了红丸案的前后经过,试图为方从哲解脱。吏部尚书张问达与户部尚书汪应蛟随后联合上奏,认为在紧急情况下,辅臣们探视病重的皇帝,实难有心怀弑逆之念,但同时也承认李可灼非医官,用药尝试导致先帝驾崩,方从哲等人未能制止,确有失职之责。
最终,李可灼被遣往边疆戍边,崔文升则被贬至南京,而方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