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令对在衡州之战中损兵折将的将领进行处罚。
尼堪的牺牲引起了朝廷上下极大的震动,他的第二子尼思哈继承了他的爵位。顺治十六年(1659年),朝廷追论尼堪生前的一些不当行为,包括私取多尔衮去世后的财物以及包庇尚书谭泰的骄纵行为。根据这些行为,尼堪本应被削夺爵位,但由于他是在战场上为国家捐躯,因此保留了他的爵位。
结语
尼堪死后,朝廷赐予他“庄”的谥号,这是对其一生卓越贡献的高度肯定。尼堪虽然英年早逝,但他的事迹和精神永远铭刻在清朝的历史中。他不仅是一位勇猛的战士,更是清朝早期政治舞台上不可或缺的一位重臣。
古代历史着名人物三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