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距离可能也就一两里?就是两个截然不同的风格。
乡村和城市,就是这么矛盾。
不过话说回来,与其说本村是农村,不如说是城乡结合的那部分贴切。或者不,比那还要高档的多。
因为,本村既没有危房,也没有乱糟糟的环境,基本上每家都是二层小楼。只有少少的几家,是建了有些年头的一层平顶房。
最主要的是,你也不知道这平顶房什么时候又翻修?!
不管是巷道、住家,还是基础设施,都规划地不错。尤其这两年没住在这儿,这次过来,感觉变化非常明显,许多地方变得整洁了许多。
而且,村里多了不少新建筑,甚至现在还在建的房子也不少。
不管从哪方面看,这都是个富裕的村子。
真令人羡慕呐!
拐了一大圈,回了租屋。
看了看走的步数,真遗憾,今天又没走够。
主要今天出门的时候,没有吃晚餐,走着路也不敢跑远,怕半路饿了!
昨天还是前天,也是这样子出去,本来要绕一个大弯,结果走到半道突然饿了!
勺有点低血糖,饿肚子实在不好受,心慌得一批,连手都有点颤抖。
emm,名副其实的“心慌手抖”。
偏偏勺不爱吃甜食,也没有随身携带糖果的习惯,所以,……
半路又折回来了!
看来,(吃饭)还是要规律啊!
最近搬过来之后有点紊乱了,不管是起居还是一日三餐,都是乱七八糟,颇有点文艺范儿,——emm,也许叫写手习惯?
好吧,勺是在调侃自己。
不针对任何人。
就说这走步,原来动不动走到一万八多,现在呢,居然只有八千多!
捂脸。
实在是……实在是……太丢脸了!
这锻炼,估计就是走走过场,哄着自己玩儿吧!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