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记者要什么艺名?”
“哦,只是听着很有艺人的感觉。”于跃笑道。
“不应该是艺人,而是文化人吧?”陆小曼笑道。
于跃哈哈一笑,道“我看了你们的报纸了,一直把我写成春风高层,我觉得这几个字不大好,干脆给我在你们报社弄个笔名吧。”
“行啊,我也觉得那四个不好呢。”陆小曼笑道“叫什么?”
“你看我这么有才,就叫徐志摩吧。”于跃笑道。
陆小曼忍不住灿烂一笑“那我也不用记者了,就本名上去?”
“对对对,这样就不像商业采访了,注入了感情戏,报纸一定大卖。”于跃笑道。
陆小曼欢喜一笑,点头道“于总果然有才。”
“小曼叫我志摩就好。”于跃笑道。
陆小曼又是一笑,似乎颇为欣喜的样子。
“那志摩第一次请我吃饭,我就放心点啦。”陆小曼道。
“甭客气。”于跃说。
两人似乎很喜欢这个擦边的玩笑,但当然不是彼此真的喜欢在玩暧昧。
对于陆小曼来说,于跃就是客户,让客户占点便宜,搞好点关系当然无可厚非,这就是饭碗啊。
至于于跃,当然不是看上了陆小曼,这姑娘长得虽然可以,但别说比孟新竹和安语,就是生红雪鄂婉也远远不及,只是出来混的他明白一个道理,没必要得罪的人都要尽量保持好关系,哪怕对方再不起眼,也终有成为价值的可能,何况是商业报的记者呢。
这种玩笔杆子的人是很厉害的,往往杀人于无形。
就像曹操,人本来是个牛掰的军事家、政治家和文学家,也是历史名人,罗贯中在人面前可能屁都不算一个,但就是一支笔,罗贯中让无数人把曹操当成了一个大奸大恶乃至十恶不赦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