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气勃勃的进步性,形成了中国古代文化发展的一个黄金时代。
在科举制度发展成熟之初的唐宋时期,其积极性还占主导地位。但在宋代以后,随着封建专制的非人道发展,科举的消极性越来越大。宋代以后,士大夫知识阶层的文化创造能力每况愈下,人才一代不如一代。
想到这里,陆垚不由得想起了王安石,按照年岁来算,这王安石今年应该是三十左右岁,还没到他出山进行变法的时候,一想到王安石,就不得不提到在王安石之前也举行过变法的范仲淹。其实一直以来,陆垚的那个疑问还没有得到解答,那就是,按照年头来算,现在已经是范仲淹变法之后的时候了,为什么在朝堂之上,所有官员的口中,还有陆垚看到的一些大小事物当中,都完全没有范仲淹变法的迹象呢?
是自己的记忆出了问题,还是说,因为穿越的原因,时间发生了错乱?
说回科举。
周代以“乡举里选”的方式,即由“乡老”等选拔本乡土的贤士,经过地方长官的层层上贡,直达中央。上贡到王的贤士,由王亲自考试,内容是射箭。在周代以前的社会中,只有统治集团家族的成员才有可能接受教育而成为知识分子,国家机构的各个组成部分,实际上主要由统治集团内部成员所世袭领有,具体表现就是周代的“世卿世禄”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即使有某种举荐选拔,也基本上不超出宗法家族的范围。举荐选拔超越世袭血缘关系的罗网而登上高位的只能是极其偶然的例外。到春秋时期,“礼崩乐坏”,世卿世禄制被严重破坏,一些原来不是贵族的下层人士得到破格任用,通过举荐、考核而选拔登进人才的情况越来越多。由举荐考核而任用的官僚制度逐渐产生。而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文化教育面的扩大更加速了这一过程。
到了汉朝,提拔民间人才采用的是察举制与征辟制。高祖十一年刘邦下诏命令各级臣下举荐贤才,形成后世乡贡的最初形态。汉文帝二年、十五年又两次下诏命令各级官员举荐“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并对被举荐者采用策问的方式进行考试。汉武帝根据董仲舒的建议,诏令各郡国举孝子、廉吏各一人,后来两科逐渐合并为一科,称为“孝廉”。此外“秀才”也是察举的重要科目之一。孝廉重在德行,秀才重在才能。东汉时为了避讳刘秀而改成“茂才”。唐宋时泛称一般读书应举者为秀才,明清特指通过初级“县试”入学的学生为秀才。汉代各科察举都要通过朝廷考试。但是汉代察举考试与后代科举考试的重要区别在于:考试在察举中并不重要,举荐是决定性的。察举以举荐为主,考试为辅,考试基本不存在黜落,“当时未有黜落法,对策者皆被选”。举荐权掌握在皇帝以下的各级官僚权贵手中。察举并不是两汉仕进的最大渠道。从汉初以来”任子“、“赀选”、皇帝和各级官僚的直接辟召仍然进行。一般士人往往时先征辟为州郡吏员,才由上司向中央察举为秀才、孝廉等等。但是,一般没有门路的布衣平民,几乎没有被察举的可能性。
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制,由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西晋、六朝时沿用此制。九品中正是察举的改良,主要分别是将察举,由地方官改由任命的官员负责。但是,魏晋时代,士族势力强大,常影响中正官考核人才,后来甚至所凭准则仅限于门第出身。于是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现象。不但堵塞了从民间取材,还让士族得以把持朝廷取材。
在南朝齐时,秀才科的策试开始有了明确的规定,“五问并得为上,四、三为中,二为下,一不合与第。”考试成绩分为上、中、下、不及格四等,而不及格者“不合与第”,不予授官。这说明考试已经比过去严格得多。南朝梁时,梁武帝在建康设立五经馆,考试及格就给官做。各地寒门士子纷纷投馆就学。其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