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梁时月 第三百九十一章 相聚酒中仙(2 / 5)

北宋大相公 思梦语 265 字 2022-09-12

人屏气凝神,大殿里安静得连根针掉都听得见。宋仁宗一直沉默不语,胡宿稳不住了。他上前说道:“刁民苏辙,道听途说的事,竟然胡言乱语到了朝堂之上!”

不料,仁宗不以为然地说:“诶,爱卿,看事情不要只看一面。虽然他的文章有些夸张,但是也提醒了我,同时,也证明了苏辙是一个敢于直言的人,这不正是朝廷需要的人吗!”

其他考官都松口气,心中很是敬佩皇帝的宽容大度。

在揭榜之日,苏辙并不抱有希望,只是陪着哥哥来看成绩。

兄弟俩来到放榜之地,苏辙故作轻松地说:“哥哥,我就不去看了,我在这等你。”

苏轼对自己对弟弟也无可奈何,叹了口气,自己去看榜了。

正在苏辙惆怅之际,哥哥高兴地跑过来,喊道:“中了中了!”

苏辙面不改色地说:“恭喜哥哥高中!”

哥哥解释说:“你也中了!”

虽然不如哥哥的“上等”,但是这已经是意外之喜了。

有了这件事,苏辙的名声在官员中可算传开了!

不久,苏辙被任命为试秘书省校书郎、商州军事推官,正式步入官场。

要知道的是,之后的苏辙可就遇不到这么好脾气的皇帝了。

这件事情现在想来,陆垚只觉得,一个皇帝能够拥有如此秉公直言的臣子,是他的幸运。而反过来说,一个臣子能够遇到这样大气度宽容的皇帝,也是他的福分。

等到仁宗驾崩之后,苏辙的运气似乎也就用尽了。

熙宁二年(1069年),苏辙上书论政事,被神宗召见于延和殿。

当时,宰执王安石与陈升之共管三司条例司,命苏辙入三司条例司。吕惠卿依附王安石,苏辙和他讨论时多有抵触。王安石拿《青苗书》让苏辙仔细议论,说:“有不便之处,就告诉我不必疑虑。”苏辙说:“把钱借给百姓,使出利息二分,本意是在救济百姓,不是求利。但出入之间,吏员趁机营私作奸,即使有法也不能禁止,钱到百姓手里,即使良民也不免乱花;到交还时,即使富民也不免超过期限。这样,就怕一定要鞭打催促,州县官的事不胜其烦了。唐代刘晏掌管国家财政,从没有借钱给百姓。有责怪他的人,刘晏说:‘让百姓侥幸得钱,不是国家之福;叫吏员靠法催督还债,对百姓不利。我虽然从不发放借贷,但四方的丰收和灾荒谷价的贵贱,从来能及时知道。有谷贱处就收购,有谷贵处就发售,所以四方没有太贵、太贱的弊病,岂用发贷款?’刘晏所说的,就是常平仓法。现在此法仍在而患在不整顿,你真能有意于百姓生计,就整顿实行,那刘晏的功绩可以立刻见效。”王安石说:“你的话有理,我当慢慢思考。”从此后一月之间都不谈青苗法。

河北转运判官王广廉奏请发给度僧牒几千份作为本钱,在陕西转运司私自实行青苗法,春天发放秋天收还,和王安石意见相合,青苗法便开始实行。王安石派人去寻求尚未收取的财利。朝廷内外知道这些人一定会迎合王安石心意添加事情,都不敢说。苏辙去见陈升之说:“从前嘉祐末年,派官去抚恤各路百姓,但他们各人都务求滋生事端,回来所奏的大多不可实行,被天下人耻笑。现在和此事有何不同?”他又写信给王安石,竭力陈说此事之不可行。王安石发怒,将加罪,陈升之劝阻,于熙宁二年(1069年)八月被贬出外,任河南府留守推官。

在王安石变法的时代,可以说苏辙因为强力反对变法,特别是青苗法,而遭到贬黜,这也是因为他直言不讳的性格造成的。

元丰八年(1085年),神宗驾崩,宋哲宗即位。五月,苏辙卧病,至秋痊愈。八月,因旧党当政,以秘书省校书郎被召回。元祐元年(1086年),苏辙至京师,任右司谏。当时太皇太后高氏(高滔滔)垂帘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