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梁时月 第五百零五章 官职(2 / 5)

北宋大相公 思梦语 276 字 2023-02-06

宗官制改革时,撤销三司,国财计始归户部。

户部主管国户籍、土地、钱谷的政令以及贡赋、征役等事。设户部尚书一员,左、右曹侍郎各一员。

郎中、员外郎各二员,度支、金部、仓部各二员。左曹分管户籍、税赋、土贡、征榷等事,右曹分管常平、免役、保甲、义仓等事。

度支掌管国财政预算,量入而出;金部掌管国的货币收支,藏于府库;仓部掌管仓库贮积和收支等事。

礼部:宋初设太常寺礼院。真宗时又设礼仪院,主管礼仪之事。礼部只委派

“判礼部事”一员,掌管科举,奏补太宙斋郎等事。神宗时,撤销太常礼院,其职权划归礼部。

礼部设尚书、侍郎各一员,郎中、员外郎各一员。礼部下设祠部、主客、膳部等三司。

掌管礼乐、祭祀、朝会、宴享、学校、科举之政令。兵部:宋初设枢密院,掌管军事政令,武臣铨选则归三班院和审官西院负责,兵部只管皇帝仪仗、卤簿、武举、义勇弓箭手等事,委任

“判兵部事”一员。神宗时设兵部尚书、侍郎各一员,职方、驾部、库部和本部等四司郎中、员外郎各一员,职权略有扩大,主管民兵、弓手、厢军、蕃兵、剩员,武士校试武艺,及少数民族官封承袭等事。

刑部:宋初刑部是最高司法机构之一,主管国刑政,并审复大理寺所定大辟案件。

太宗时,创设审刑院,将刑部审复权拨归审刑院,审刑院成为国另一最高司法机构。

神宗时,撤销审刑院以及纠察在京刑狱司,将其审复等权归还刑部,从此,刑部的职权大为扩大,主管国刑法、狱讼、奏谳、赦宥、叙复等事。

设刑部尚书一员,侍郎二员;郎中和员外郎,本部各二员,都官、比部、司门等司各一员。

本部郎中和员外郎,又分左、右两厅,厅各二员,左厅掌管详复,右厅掌管叙雪。

工部:宋初只设

“判工部事”一员,所属屯田、虞部、水部的职权被划归

“三司”,工部职权很少。神宗官制改革时撤销

“三司”,工部才恢复职权。设工部尚书、侍郎各一员,本部和屯田、虞部、水部四司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主管国城郭、宫室、舟车、器械、钱币、河渠等政令。

南宋时,器监和都水监并归工部,工部的职权就更为扩大了。工部还兼管军器所和文思院;高宗时还设立制造御前军器所,委任提点官二员和提辖、监造官各若干员,负责制造武器;文思院负责制造金银、犀玉等器物,设提辖官一员、监官三员。

枢密院是国军务的最高机构,简称

“枢府”。宋代枢密院与中书门下共掌文、武大权,称为东、西

“二府”。《宋史·职官志二》说:宋初,循五代之制,置枢密院,与中书对掌文、武二柄,号为

“二府”。北宋初年,仍然沿袭后周的制度,由殿前司和侍卫司统领部禁军。

但是赵匡胤在禁军的人事安排、组织编制和部署等方面,都作了重大的调整。

据《长编》卷2记载:建隆二年的一个晚上,赵匡胤把曾经帮助他夺取政权的禁军主要将领石守信、王审琦、高怀德等人请来喝酒,对他们说,自己当了皇帝后整天提心吊胆,还不如作节度使快乐。

石守信等人说,现在天命已定,谁还敢有异心呢赵匡胤说,你们虽然没有异心,但如果你们手下人贪图富贵,一旦把黄袍加在你们身上,你想不干也不行呀!

石守信等人领会赵匡胤的意思,大为震惊,次日即称病,主动要求解除军职。

赵匡胤答应给他们以优厚的待遇,同他们结成儿女亲家,说这样就可以使

“君臣之间,两无猜疑”,赵匡胤就把石守信等人调到外地去当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