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甫规是王符的同乡,与段颖、张奂是当时平定 “羌乱” 的三大将。皇甫规告老回乡后,对前来拜访的二千石长吏态度怠慢,然而当王符到访时,他却衣不及带,屣履出迎,同坐极欢。这一情景不仅展现了皇甫规对王符的敬重,也凸显了王符在当时的地位和影响力。王符虽未入仕途,但他以高尚的品德、卓越的才学和深刻的思想见解,赢得了他人的尊重。时人传语说:“徒见二千石,不如一缝掖。” 可见,王符在当时的声誉之高,他所代表的书生道义被人们所推崇。这种敬重不仅是对王符个人的认可,更是对他所秉持的价值观和思想的认同。
(三)一生未仕的选择
王符虽有远大的政治抱负,但因性格耿直,未入官场。他不苟于俗,不求引荐,不愿迎合世俗的风气,也不追求功名。这种性格使得他在仕途上未能获得升迁,于是愤而隐居着书。然而,王符并未因未入官场而沉沦,相反,他成为了彪炳史册的大学者。他归隐故里,陋居于镇原城北山上,讲学传道,着成了煌煌十万余言的《潜夫论》。王符一生未仕,却对时代社会有着极其深刻的见解。他在《潜夫论》中,对东汉后期的社会状况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批判,提出了丰富的治国之策。他主张统治者选才、爱才、用才,反对奢侈腐败;强调 “国以民为基,贵以贱为本”,重视法制在治国中的作用;对边地治理提出了慎选边将、严明赏罚、修整战备、迁民实边等策略。王符的这些见解,不仅在当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五、思想主张进步
(一)政治思想
王符在政治上主张统治者选才、爱才、用才,反对奢侈腐败。他深刻认识到社会祸乱的根源在于统治者的昏庸无能,因此把希望寄托于明君贤臣。王符强调 “国以民为基,贵以贱为本”,认为人君之职在于除害安民和举贤任能,纳谏兼听。他提出贤臣应当不媚上欺下,不曲法损公,不结党营私。
王符以儒家思想为本,兼采法家观点。他认为法律是人君驾驭人民、用来诛暴安良的工具,是权力的体现,人君必须牢牢掌握。但他同时指出,治国不能专用法律。王符说:“上圣不务治民事,而务治民心。”“治民心” 不是使用法律能够办到的,必须实行 “德化”,使民相 “亲爱”、“动思义”,不生 “邪之心”,从而杜绝犯罪根源。所以 “圣帝明王,皆敦德化而薄威刑”。他还指出,立法不可以惩罚为目的,“非以司(伺)民短而诛过误”,而应着眼于 “劝善消罪”。他说:“夫立法之大要,必令善人劝其德而乐其政,邪人痛其祸而悔其行。” 王符强调遵守法制的重要性,认为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而法令能否施行的关键,在于人君能否与臣民共同遵守,“君敬法则法行,君慢法则法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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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思想
在经济上,王符提出以 “农桑” 为 “富国之本” 的主张。他对传统的 “农本商末” 观念提出异议,认为农工商各有本末之分。王符指出:“百工者,以致用为本,以巧饰为末;商贾者,以通货为本,以鬻奇为末。” 他认为,凡有利于社会和人民者即是本业,反之,则为末业。王符的这一观点,突破了传统的重农抑商思想,强调了农工商各行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为后世经济思想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启示。
据资料显示,东汉时期,社会经济矛盾突出,大地主阶层对广大人民的巧取豪夺深重,社会经济危机日益加剧。在这样的背景下,王符提出的经济思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他主张农工商各守其本,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民富国强。他的思想不仅为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也为后世经济思想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哲学思